中新網(wǎng)11月14日電 綜合報道,當?shù)貢r間13日,日軍慰安婦受害者以及20名遺屬針對日本政府提起的索賠訴訟第一次庭審,在首爾中央地方法院進行,受害者李容洙老人親自出席,哭訴受害經(jīng)歷。
據(jù)報道,李容洙老人在庭上跪著哭訴了自己被日軍強行擄走充當慰安婦,被迫離開父母,接受電刑拷問的痛苦經(jīng)歷。她表示,慰安婦受害者沒有罪,真正有罪的是日本。
李容洙還表示,年逾90歲的她,30年來拼盡全力到日本駐韓國使館前抗議喊冤,如果日方理直氣壯就應該出席庭審。
她還說,無論怎樣,要求查明真相和日本正式道歉,日方都無一人到場,這讓受害者們飽受冤枉。旁聽席上不少人也跟著落淚。
報道稱,慰安婦受害者和遺屬于2016年提起訴訟,要求日本政府向每人賠償2億韓元(約合人民幣120萬元)。但韓方向日本政府寄送起訴書后,日本政府根據(jù)海牙公約將其退回。之后韓國法院走公告送達程序,訴狀從今年5月9日零時起被視為已送達,由此庭審才在得以啟動,但日方當天無人出庭。2016年當時提起訴訟的11名慰安婦受害者中,如今僅5人在世。
另有12名慰安婦受害者于2013年針對日本政府提起索賠,要求日方向每人賠償1億韓元,該索賠案也擱置至今尚未開庭。
該案的原告李玉善老人當天也出席發(fā)言稱,國家犯錯卻避不出面,日本首相安倍晉三理應出庭受審。日方在等受害老人們離世,但歷史永在,這個問題一定要解決,受害者應當?shù)玫劫r償。
法庭方面表示,將妥善審理案件,但由于涉及到國家主權(quán)豁免原則,需要找到具有說明力的方法。國家主權(quán)豁免是指國家的行為和財產(chǎn)不受(或免受)他國立法、司法和行政的管轄,預計這將成為今后審判的爭點。
據(jù)悉,本案第二次庭審定于2020年2月5日舉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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